三圣股份26日午間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對重慶三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深交所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經查明,三圣股份及相關當事人存在的違規行為與非法占資有關。
2018年5月至12月期間,三圣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潘先文以預付款的形式非經營性占用三圣股份資金4.49億元,占三圣股份2017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31.71%。截至2019年4月19日,潘先文已歸還全部占用資金3.63億元及資金占用利息1342.76萬元。
三圣股份方面稱,公司將繼續認真落實各項整改措施,以實際控制人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為重點繼續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進一步強化規范運作意識,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