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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今年新開工保障房7.84萬套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3-03-26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南方日報
核心提示:廣東:今年新開工保障房7.84萬套
  根據部署,2013年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將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目前這一任務已分解到各市,根據昨日省政府發布的《通知》,今年廣東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為基本建成11.6萬套、新開工建設7.84萬套。

  省政府明確提出,今年廣東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為基本建成11.6萬套、新開工建設7.84萬套。另外,各地要盡快把建設任務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地塊,抓緊做好立項、規劃、環評等前期工作,確保新開工項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開工、2012年前已開工項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

  同時,省政府要求各地市要結合落實《印發廣東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的通知》,抓緊組織編制完善中長期住房保障規劃,保障性住房建設量較大的地區要盡快編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儲備規劃。按要求,全省保障性住房項目應盡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醫療、農貿市場等配套設施較為完善的區域,并特別注重公共交通系統配套建設。

  另外,各地要抓緊完善本地區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多部門信息資源共享。按要求,2013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城區要把符合條件、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此外,按照“國五條”關于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的要求,省政府要求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政府于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并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同時,要求進一步探索完善“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房價或競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讓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讓價格過快上漲。

  違規買兩套房改房必須退一套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稱只是重申房改后續問題,并未增加新規定

  如果當年違反房改政策規定先后購買兩套房改房,第一次購買的住房已達本人1999年12月31日時的職務面積標準下限,必須退出其中一套住房。廣州市住房保障辦日前發出《關于解決房改后續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從2000年1月1日起,廣州市停止按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即房改房)。為妥善解決2000年1月1日前房改的后續問題,廣州市住房保障辦日前發出通知稱,辦理按成本價補交已購公有住房價款、購買已購公有住房共有分攤建筑面積仍執行廣州市1999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價。

  在通知中,廣州市住房保障辦明確提出,違反房改政策規定先后購買兩套公有住房的,若第一次購買的住房已達本人1999年12月31日時的職務面積標準下限,必須退出其中一套住房,單位將原房改購房款退回退房人員,款項可從單位住房基金中列支。

  按照通知規定,如果第一次購買的住房未達本人1999年12月31日時的職務面積標準下限,并且符合廣州市1999年換購、補購公有住房政策規定的,允許按照1999年出售成本價評估標準補辦換購或補購第二套住房手續,超標面積部分按接受處理時的市場評估價計價。

  通知還提出,要求購買部隊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如果在地方已購公有住房,可向原房改單位提出申請,經原房改單位同意,該家庭可按照原房改購房價格返售已購公有住房,返售房款可從單位住房基金中列支。如果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需按照《關于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剩余存量公房移交問題通知》的規定將返購的住房移交市住房保障辦。

  返售住房后,夫妻雙方均不能再參加地方的住房貨幣分配,已領取住房差額貨幣補貼的,需一并將住房差額貨幣補貼款退回計發補貼的單位。

  有違規業主被退房

  ■部門說法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通知是由于此前的規范性文件到期,因此需要對原先的房改后續問題進行重申,重新印發通知,并沒有增加新的規定,因此不會對房改房業主產生大的影響。

  他表示,退房僅是針對違規購買兩套房改房的職工,但是也有不少職工按照規定合法換購、補購擁有兩套房改房。

  該負責人表示,近幾年廣州也查處了一些違規購買兩套房改房的職工,對其進行退房處理,但是總量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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